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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深圳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延长一年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至1%

发布人:lideli时间:2021-08-05阅读:1240次

       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深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至1%,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工伤保险费率减半。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据悉,根据国家、广东省阶段性降低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范围。

  企业也无需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但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期间,各用人单位仍应依法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履行好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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