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解读|南宁市第二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来啦!可办事项、办理方式看这里→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21-08-02阅读:1638次
自2021年7月28日起 南宁市开通第二批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和甜甜看看吧~ NO.1 “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开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三)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NO.2 “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实现方式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开户 1.注册地在南宁市的单位,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注册地在异地的单位,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的,可直接登录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自行办理;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的,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跨省通办”专窗,按照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代收代办”方式向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http://www.nngjj.org.cn/)自行办理单位缴存信息的变更。缴存职工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http://www.nngjj.org.cn/)、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支付宝APP等线上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后自行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2.单位和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的,可直接登录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渠道自行办理;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的,可通过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跨省通办”专窗,按照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代收代办”方式向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支付宝APP等线上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后自行办理购房提取。 2.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跨省通办”专窗,按照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两地联办”方式向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NO.3 “跨省通办”服务窗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铁路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均设立了“跨省通办”服务窗口,为非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办理第一批及本批“跨省通办”事项时,如业务属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跨省通办”的,可自行选择任一服务窗口咨询、办理“跨省通办”事项。 各服务网点地址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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