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8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07-30阅读:1478次

徐州将从今年8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徐州市区(不含铜山)执行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增加了2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增加了3.5元。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增加了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增加了3.5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请各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公告

下一篇: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12号通告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