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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异地安置办理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04阅读:2422次

事项名称异地安置办理
设定依据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宜医保〔2009〕17号)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1)医疗保险就诊证(卡) (2)《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3)单位证明(限在职人员)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填写《异地安置表》→1号窗口审核资料、盖章→参保人员留存一份《异地安置表》,作为以后费用报销依据
办理地点受理窗口:一楼大厅医疗保险1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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