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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自6月1日起 呼和浩特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6-01阅读:1127次

  日前,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调整如下: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且同时期购买个人住房的首付款利率上浮10%(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结果为准)。

  对于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对于家庭第三次申请(包括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解除公积金贷款期限的规定,即:借款人自首次还清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即可申请办理第二次贷款。

  取消职工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业务。

  此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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