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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淮南市不断优化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服务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5-26阅读:1432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将淮南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由原人社部门主管划归医保部门主管,具体业务经办服务由淮南市医保中心负责。市医保中心积极承接这项业务,不断优化经办服务。

  加强培训,保证业务顺利开展。为了使生育保险业务移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参保职工待遇不受影响,市医保中心安排专人到原业务承办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使职工熟悉生育保险业务,并为正式移交奠定基础。交接后,中心设立生育医疗费用审核发放初审、复核岗位,医疗、结算、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序衔接,审核、结算、支付环节有效运作,参保人员的相关待遇及时兑现。

  规范化管理,基金收支安全有序。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明确淮南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待遇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生育保险经办管理规定。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内控机制,确保业务经办流程规范有序,避免生育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流失,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完善服务,及时兑现保险待遇。从生育保险移交工作开始,市医保中心就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服务群众的初心,牢记社会公众赋予的崇高使命,不断优化服务。截至目前,共审核职工生育医疗费用2716人,涉及1000多万元;审核生育津贴4280人,涉及费用6900多万元;对本市参保人员的生育业务咨询和办理等提供方便快捷、耐心细致的服务。

  接下来,市医保中心将继续做好日常经办管理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优化行风建设,维护最广大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新时期中国特色医保建设献上一份“高分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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