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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的通告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4-29阅读:1982次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对接全省统一集中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现就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截止时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往社保年度补缴截止时间

  对全市(包括市本级、大冶市、阳新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包括职工身份转为个人接续缴费以及首次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下同),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中断缴费时段,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逾期不予受理。未补缴的中断缴费时段不计算为缴费年限,也不视同缴费年限。

  二、现行社保年度缴费截止时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养老保险费缴纳,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缴纳2020社保年度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如自愿暂缓缴费,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缴费基数在我市2021社保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逾期不予受理。

  自2021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按社保年度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补缴中断缴费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三、补缴途径和方式

  (一)银行网点办理。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上次缴费单原件(或复印件),到各城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湖北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黄石农商行等银行营业网点,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

  (二)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可注册开通湖北税务手机APP或下载使用上述指定银行手机APP,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

  (三)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上次缴费单原件(或复印件),先到黄石市民之家社保服务区一楼综合服务窗口打印缴费核定单(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除上述所需证件或资料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再到上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完成缴费。

  大冶市、阳新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当地指定的代征银行缴费,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黄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0714—6575799、6573503

  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0714—8716780

  阳新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714—7351476、7354476

  特此通告。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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