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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老板唱起“铁窗泪”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04-23阅读:2346次

工人辛辛苦苦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可总有些无良老板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恶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天,劳动监察君就来详细讲解一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案例一 装修公司老板惨变阶下囚

王某某,浙江东阳人,案发前系义乌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因经营不善拖欠钟某某、洪某某等127名员工劳动报酬126万余元。2019年6月24日至7月3日期间,上述员工向义乌市人力社保局投诉。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多次联系王某某并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王某某均未出面解决问题,并以不接电话、在手机上设置号码拦截、更换手机号码、搬家、逃离义乌等手段逃匿。王某某于2019年8月5日被义乌市公安局抓捕归案。 

2020年11月,王某某被义乌市人民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二 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9个月

梁某某,湖南溆浦人,2017年起从义乌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承包马路工程,并雇用章某某等14人进行施工。至2018年底,梁某某已拖欠上述人员工资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梁某某在结得工程款的情况下,以回家过年为由逃避支付员工工资,经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支付。案发后,梁某某于2020年12月11在湖南省溆浦县桥江镇一超市内被抓获归案。

2021年2月,梁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三 服饰公司法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一年

罗某某,江西乐平人,案发前系东阳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8月开始,罗某某停止经营该服饰公司,并拖欠王某某、周某某等50余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案发后,东阳市人力社保局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但罗某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罗某某于2019年9月被抓捕归案。

2020年7月,罗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劳动监察君温馨提醒

我国法律强力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逃匿支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切莫以身试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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