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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档案小知识 :流动人员档案的转出和接收是这么办理的!

发布人:YCCMS时间:2018-11-05阅读:3332次

档案接收

1.申请材料

个人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集体委托存档:>

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


2.办理流程

存档(经办)人员向拟接收档案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

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

↓↓

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

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

拟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档案

↓↓

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

工作人员在原存档单位开具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退回

↓↓

为存档(经办)人员开具存档证明


3.办理结果

符合存档要求的>

档案接收入库

不符合存档要求的>

档案应退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档案转出

1.申请材料

个人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单位集体委托存档:>

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2.办理流程

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

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

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

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

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

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3.办理结果

档案转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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