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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 金华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如何申请?详情看这里→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04-15阅读:1578次

近日,《金华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出台啦!

《办法》规定

每年6月

为协议康复机构资格的集中申请期

有意向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康复机构,注意啦~~

一、准入条件

1.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机构条件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资质;

2.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康复病房床位在50张以上,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左右;

3.康复业务用房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病房),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等;

4.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

5.拥有10名以上专业康复专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20%),经过专业培训的康复治疗师20名以上;

6.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医疗机构。

二、审批流程

1.申报

符合准入条件的康复机构,每年6月向各级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021年4月份开始受理),并提供《金华市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申请书》1份(样表见附件);康复病(区)房、床位数量及康复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包括用房平面图)等相关材料;康复专业执业医师和专业康复治疗师花名册以及康复专业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专业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展的主要康复项目及设备清单(包括型号及功能)。

2.初审

各级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筛选,康复机构根据初审意见补齐材料。

3.审核

经办机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对申报的康复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4.评估评价

评估小组依据书面申报资料、现场查访情况、服务承诺等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纪检部门监督,形成拟纳入协议管理的康复机构名单,报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备案。

5.公示和公告

拟纳入工伤保险协议管理的康复机构名单在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6.签订服务协议

经评估合格并经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7.信息系统联网

2个月内按规配备工伤保险结算、监管、服务等要求的信息系统,做好联调测试,实现与各级经办机构信息联网结算。如未联网,中止服务协议。

三、金华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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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查询具体的《办法》规定可登陆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1/3/18/art_1229164922_174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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