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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育生活津贴怎么算?报销金额怎么计算?

发布人:cuihaojie时间:2021-03-25阅读:1588次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怎么算?

  报销金额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6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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