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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3-19阅读:2406次

一、法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2、《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实施对象

市区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三、法定条件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人社部门或残联发放的伤残证

5、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本人有结算账户功能的存折/卡)

五、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合格后受理

3、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审核后转账

六、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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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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