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上海两会呼吁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和职业安全做出制度性安排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21-01-25阅读:1413次
约30%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到50%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上海两会于1月24日召开,上海市总工会针对调研发现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提交《关于推动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的建议》提案,呼吁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和职业安全做出制度性安排。
提案指出,目前劳动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灵活化、弹性化、多元化的特征尚未予以准确回应,使得该群体在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始终难以得到法律保障,游离于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
提案分析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难的原因。一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往往劳动关系不明确,导致法律救济渠道不畅。调查数据显示,约30%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50%的网约送餐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后,难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渠道维权。
二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覆盖率低,抗风险能力弱。调查数据显示,只有不到50%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其中网约送餐员和家政服务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不到20%。这意味着多数新业态从业人员未缴纳社保,不能被工伤保险覆盖,一旦发生职业伤害,易出现因伤致贫、因伤致困的情况。
安全基础薄弱、职业风险较高也是加剧维权难的重要因素。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法规主要规范企业和劳动合同职工、劳务派遣职工的生产行为,对以民事合作等方式为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规范的难度较大。
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堵点”,提案建议人社、司法等部门尽快规范新业态劳动关系。加大新业态用工劳动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力度,抓紧出台新业态劳动用工指导意见,合理界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不同类型,分类规范引导。同时加快建立新兴行业劳动争议机制,创新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对需由劳动法律强制保障的基本内容出台必要规定,切实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正当权益。
提案还建议人社等部门加紧出台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创新新业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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