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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今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流程更加简单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1-01-18阅读:1801次

  近日,为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流程的通告》。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在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办理特殊业务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业务,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养老保险缴费流程更加简单,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了解相关政策,少跑冤枉路。

  《通告》中,缴费流程包括: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办理。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款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办理申报缴费业务。费款查询和凭证打印。费款入库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需要打印凭证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

  退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重缴、错缴需要退费的,向税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经税务部门初审、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缴费,后续将陆续开通银行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等渠道。

  其他事项中,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特殊业务(包括补缴以前年度以职工身份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期间欠缴费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经审批一次性趸交费款等),需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业务,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年度正常业务的,不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定业务,按照本通告缴费流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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