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案例分析 >正文

干货!非全日制用工实务梳理!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03-12阅读:3035次


非全日制用工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注意:非全日制用工以工作时间为划分依据,用人单位必须强化工作时间的管理,避免出现混同用工的情况,若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则有可能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通过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聘请的劳动者,双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用工模式,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双方的约束相对少,相互选择的自由度更大、更灵活。在新兴的共享经济、互联网经济发展蓬勃的今天,劳动用工形式愈发多样化,人们在注重工资待遇的同时也开始追求工作的自由度,非全日制用工模式相对全日制用工模式更能满足“自由”经济时代的发展,达到资源整合最大化!



非全日制用工实务梳理

1、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法律不强制要求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允许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等事项,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为了避免实际用工过程发生争议,小飞侠建议最好还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责任。


2、只要求参加工伤保险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注意各地的实践,若未能单独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以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商业意外险等商业险种以分担用工风险。


3、双方均有任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解除与非全日制员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4、工资支付周期不能超过15天

若双方就工资支付时间进行其他约定,可以按照双方自行协议执行。


5、不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


6、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不过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7、不需要安排年休假


8、不得约定试用期


9、薪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

总结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及需要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这相对全日制用工形式可以节省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及降低法律风险,但不建议用人单位以此规避社会责任,否则对于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也是很不利的。用人单位的发展应要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把握发展机会为主,这更加需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用人单位的HR很有必要学习劳动法律知识,劳动争议案例,可以提升HR的工作能力,面对劳动用工各类问题均能正确、轻松处理。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员工自愿不交社保,公司最后赔了12万!

下一篇:产假期间女职工拒绝返岗,有理吗?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