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深圳社保怎么缴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3-08阅读:2150次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线”2200元
在养老保险方面,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含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8348×3=25044元、“下线”为2200元。
比如深户职工小李月工资总额为4000元,则单位+个人缴费为880元(4000元×22%),其中单位缴纳560元,个人缴纳320元;非深户职工小王月工资总额为4000元,则单位+个人缴费为840元(4000元×21%),其中单位缴纳520元,个人缴纳320元。
医保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三档
在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圳户籍,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圳户籍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从2018年12月起,我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有效期至2020年底。即从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企业为其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2%调整为5.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单位+个人总缴费比例为7.2%;非企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比例不变,总缴费比例为8.2%。医保一档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5044元、“下线”为5009元。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比如非企业单位职工小李月工资总额为3000元,参加一档医保,单位+个人缴费为410.74元(5009元×8.2%),其中单位缴纳310.56元,个人缴纳100.18元。企业单位职工小李月工资总额为3000元,参加一档医保,单位+个人缴费为360.65元(5009元×7.2%),其中单位缴纳260.47元,个人缴纳100.18元。单位为职工选择参加二档医保,单位+个人缴费为66.78元(8348元×0.8%),其中单位缴纳50.09元,个人缴纳16.69元。单位为职工选择参加三档医保,单位+个人缴费为45.91元(8348元×0.55%),其中单位缴纳37.56元,个人缴纳8.35元;
生育、工伤保险个人均不需缴费
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从今年1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上线”为25044元、“下线”为2200元。比如职工小李月工资5000元,应缴纳生育保险费为22.5元(5000元×0.45%),全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进行缴费,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阶段性下调30%。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按照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上线”为25044元、“下线”为2200元。比如某单位使用四档0.63%的工伤保险费率,该单位小李月工资5000元,应缴工伤保险费为22.05元(5000元×0.63%×70%),由单位承担。
失业保险职工个人每月缴交6.6元
从2018年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一步下调。据了解,2015年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5%。2018年12月,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下调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费率调整后,单位每月缴交失业保险费15.4元(2200元×0.7%),职工个人每月缴交6.6元(2200元×0.3%)。
温馨提醒
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给其参保
员工新入职,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他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无论深圳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深圳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除了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他3个险种由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此外,还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深户人员)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费。
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协议”无效
要更多薪水还是要社保?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津贴、补助等,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市社保局提醒,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一个私下协议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没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错!
没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不是的,市社保局提醒,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的,员工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相关部门确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招工登记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成为缓缴社保理由
春节后到新单位工作,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人事档案还没有及时从内地原来的单位调来深圳,新单位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他缴纳社保。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人事档案并非缴交社保所需条件,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
作者:李莹 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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