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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人:qh时间:2020-11-11阅读:1956次

       据悉,我省《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印发后,省人社厅迅速组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伤残津贴和按月领取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落实。截止10月31日,相关调待资金已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标志着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省享受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2180人,共计发放721.66万元。其中:补发1-9月调待资金250.20万元,10月调待后发放资金471.46万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人均月标准由3496.07元提高到3749.22元,供养亲属人均月标准由1504.37元提高到1611.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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