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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就业】关于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提交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1-03阅读:1534次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范围、标准、期限

  本市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灵活就业范围主要指: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在社区从事修理、修配、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保健按摩、服务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夜市、小饭桌、家政服务等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性工作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在7人以下的以及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其它灵活就业项目。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不包括娱乐业及其它特殊行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行业,包括经营歌厅、台球、网吧、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特殊行业包括货运或客运出租业、典当业、拍卖业、信托寄卖业、汽车租赁业及古玩、字画等贵重商品加工及销售业。

  2.自主创业人员范围为:本市人员初次创业且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即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

  3.补贴标准:本市人员从事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的社平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的社平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

  4.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时间为准)。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提交资料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2.申请人持《灵活就业证明》和相关材料,按年度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复审备案,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个体、灵活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补贴审批表》。

  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区财政局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申请人本人,并将补贴兑现情况填写到《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相关栏目。

  三、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所需资料

  1.《个体、灵活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补贴审批表》

  2.《灵活就业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7.创业主体的银行账户或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8.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场所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复印至A4纸上,复印件资料均为一式三份,社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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