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三势”齐发 切实保护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10-30阅读:1077次
明光市“三势”齐发 切实保护未成年工合法权益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10-28 11:19来源:明光市人社局阅读人次:32 【字体:大中 小】 打印 分享: 正在生成,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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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和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明光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压实部门责任,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
发动宣传引导攻势,提高群体意识。进一步普及《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认知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增强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认知能力;重视网络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回应举报情况,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确保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全面排查问题。为保证专项行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由明光市人社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林业局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并结合《安徽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皖治欠发﹝2020﹞2号)和滁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暨执法月活动,逐一核查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核实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介绍、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扣押证件财物、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对4家开发企业、 7家施工企业(其中明光施工企业3家)分别给予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发起规范治理态势,实现长效监管。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劳动监察能力。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监察年审” 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的监察力度,详实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用工行为。对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重点监管,严防重返,充分发挥禁止使用童工专项行动的作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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