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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2020年焦作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0-26阅读:1586次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选,涉及相关必选)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补贴费用

  1、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4、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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