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数据分析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10-26阅读:958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数据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ARSJCG-S20201001
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
开标日期:2020年10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陆仟元整(246000.00元)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
联系人:刘伟伟
联系方式:0564-3376061
公告期限: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电话:0564-337008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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