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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 购买商品房贷款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0-10-23阅读:1437次

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表原件

2、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3、购房发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5、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6、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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