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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3-04阅读:1822次

  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年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42.4亿元,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625.77亿元,向27.34万户家庭发放贷款553.88亿元。在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中心把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着眼点,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协调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中心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一是精心谋划,注重效果。针对中心办事机构分散在十多个网点的特点,为保证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执行的刚性,我们年初制定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分解细化,布置到机关处室、各分中心、管理部,使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对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方案,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以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为抓手,全面梳理中心内部行政法规事项,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认领、变更政务平台清单实施事项,逐一列明办理依据、受理部门、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首先,按要求上报市编办《关于征求<合肥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意见反馈》、《关于<做好省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统一规范修改完善工作>的反馈意见》、《政务服务服务事项及业务系统梳理确认单》、《关于统一认领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说明》等,对外网公示内容同步修改完善。其次,认真合理开展政务平台实施事项认领工作,在2017年认领“委托按月划转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服务”、“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存储余额复核服务”、“12329热线电话咨询服务”4项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再次认领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单位注销登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等26项实施内容。同时,根据管委会通过的修订后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依法对“职工账户封存满两年未重新开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申请终止。三是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工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将经过审核确认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政府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等,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心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按时上报《市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市级部门权力事项目录分类表》等,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网站信息维护,保障权责清单及时、准确、动态调整。同时,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合肥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我中心将新增其他权力事项2项“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和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更名1项。四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实施清单编制,对“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存储余额复核”、“委托按月划转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服务”、“12329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等29项内容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参与合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争尽快通过该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功能,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中心以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契入点,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为主线,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以积极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为手段,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逐步建立预防为主,奖惩并举,动态纠偏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内部制度控制体系。一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成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为今后可能承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做好准备。二是根据合肥市《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文件,中心出台了《关于贯彻市政府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并组织实施。今年先后就《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和竞争性办理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业务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按时上报市法制办备案,确保文件顺利发布实施。三是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2018年先后对《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后三个月停缴的情况报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等10余项重大业务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对17项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其中有法律风险隐患需完善的2项、符合规定15项),从法律角度防范业务风险。四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中心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1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1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中心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一是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贷款重大业务,从开发单位申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到贷款内容变动、政策调整,均集体讨论决定,凡未经贷审会确认的楼盘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二是设立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调度的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安全。三是充分发挥内部法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内审力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岗位职责确认为抓手,细化、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以责任追究为保障,强调层级管理的授权不授责与权责对等的有机结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顺利实施。对于日常内审,注重事前风险控制,事中现场监督,事后评价建议;对于专项稽核,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稽查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中心各类规范性文件、协议等,必须经过法规监督处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提请上会通过。四是建立重大事项的分类目录,及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为使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化、制度化,中心制定了《重大事项的分类目录及操作规范》,大力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同时,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我中心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聘请法律顾问单位,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通过法律顾问对日常法律咨询做出及时、准确的解答,为住房公积金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对业务合同、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认真开展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积极参与有关法律纠纷调解,草拟相关法律文书,受托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事务所应中心邀请,开展专场法律知识培训,对提高中心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社会法制环境的日益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愈发显现其重要意义。中心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一是于2015年9月成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入点,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合政秘[2014]130号)等文件要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提取审批等列为实时受理,实时办结的服务项目,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时到账,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一站式”服务,引入贷款承办银行现场办结贷款合同签订等手续,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职工提取、贷款需求。二是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为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目前刚性不足、配套政策不完善、行政执法难的共性问题,在省住建厅统一部署下,自2017年1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管局集中行使,以推进住房公积金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住房公积金类)》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四是高度重视程序合法问题,把行政执法案卷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自查报告》;有序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的责任心,加大基础工作力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总结。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2017年出台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执法行为,在提交领导审定前,应报送同级法制机构或代行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六是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按时梳理到期证件,上报相关资料,做好新证换发和考试安排工作。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中心始终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制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018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二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市审计局定期对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形成年度审计制度。中心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并及时将审计后的资金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通过公开网上信箱、12329热线等监督渠道,方便职工举报投诉、反映问题,同时开通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型媒体应用形式,扩大监督范围。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优势,出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行政调解操作规范》,对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涉及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协调和疏导,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化解矛盾。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从工作机制、信访工作处理流程、复议工作处理流程、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三是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开通,建立了查询、咨询、回复和逾期催缴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30条热线覆盖了公积金服务的各个角落,实现了政府服务热线的高效、便捷、准确。通过12329热线平台,中心不但及时掌握和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而且征集到大量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拓展了社会监督的途径。四是按时上报省住建厅、市法制办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和案件处理情况统计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统计》、《稽查执法和案件处理情况分析》等。全年协助多家法院查询近4000户,冻结违规住房公积金195次。五是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有效落实,大力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中心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信访工作中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 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2年成立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为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能力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深入开展以落实十九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实现住房公积金法律知识的大众化、普及化。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的主题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积极开展以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为主题的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4月3日)、青年志愿者活动等重要节点,分别确定宣传主题,普及住房公积金法律常识,大力开展群众 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化“法律六进”活动。2018年,先后多次深入逍遥津社区、繁昌路街道、万达现场等基层,开展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提升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职工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时间,并对职工学法情况进行考试,作为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广和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建立法律图书室、宣传栏、开展道德大讲堂朗诵、演讲等形式,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强化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进而提升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法制环境。2018年先后组织或参加了全市依法行政及法治讲坛活动、公务员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电视普法活动、“七五”普法宣传活动、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会、内部审计培训会等、12.4”宪法宣传活动、“合肥法制讲坛”、“住房公积金法规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参与全市“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五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重视利用门户网站、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开展法制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街头宣讲、图片展览等活动,继续利用“12329”服务热线等载体,促进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普及。2018年12月7日,召开专场政策培训会,对近200个缴存单位行法规政策业务培训;还不定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办人员进行贷款法规政策培训,召开多次住房公积金“七五”普法宣传贷款专题会。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微信政策测试、法制论文比赛、内部法规政策专题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中心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八、2019年工作

  2019年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主旨,不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论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以护航三大攻坚战为契机,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初步形成中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从十九大依法治国理政方略的高度,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大力推进中心制度体系建设。2019年要继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实施稽核数字化资源利用水平,加强应对法院各类诉求能力,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程序,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法律、业务风险。

  二是要融会贯通“坚持法治思维”精神,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在深刻领会中,学实、学透。要以2019年执法证考试培训和普法宣传为契机,以推进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手段,以实现行政决策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形成自觉对照、执行中心出台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良好法治氛围,把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思维精神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住房公积金专业法规范畴内,形成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用法的新局面。

  三是要把“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一以贯之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首先,既要重视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提升,又要强调思想底线的坚守,为实现中心业务健康发展把好关。其次,加大对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质培养,拓展内控管理手段,积极配合参与我市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围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深入开展“完美服务从心开始”活动。最后继续坚持年度审计制度,严格按照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有条不紊的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内审工作,主动接受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广泛监督,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水平作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30日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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