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全国]公积金贷款热点问答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18-10-26阅读:3914次

发布时间:2018-3-20  阅读次数:157次

一、月均余额、贷款额度相关

  政策要点:补缴时间的认定

  1.缴存职工(借款人,下同)变动工作单位,原单位与新单位都是省公积金中心的缴交单位,职工个人劳动关系衔接连续,且新单位在办妥公积金账户转移并及时补缴应缴金额的(补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交。

  2.如原单位是其他公积金中心的缴交单位,职工个人劳动关系衔接连续,且新单位在办妥公积金账户转移并及时补缴应缴金额的(补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职工在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前需提供新单位开具的补缴情况说明函、社保缴存明细、劳动合同、原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附一年缴交明细)等材料报中心审核,中心核实情况后,其补缴月份可视作连续缴交。

  3. 因欠缴、缓缴等原因发生的补缴,申请、审批公积金贷款时,补缴月份不视作连续缴交。


  案例问题:

  1.问:可贷款标准是什么?

  答: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精确至千位,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可贷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

  2.问:我之前公积金在湖南长沙公积金中心缴交,交了两年,后换单位在浙江省直公积金缴纳,但到新单位的第一个月因为手续办理原因没有交公积金,新单位之后做了补缴,现在在省公交了半年不到,这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首先需办妥长沙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账户的手续和新单位的补缴手续,同时提供新单位开具的补缴情况说明函、近一年的社保缴交明细、新单位劳动合同、长沙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附一年的缴交明细)。上述材料齐全后提交至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直省公积金中心信贷服务大厅6号、7号窗口,中心核实情况通过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套数,利率,年限、首付等相关

  政策要点:首付及套数认定

  1.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商品期现房),最低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为二手房,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最低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最低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三十年且不超过申请人贷款年龄(男65周岁、女60周岁)。购买二手住房的,还必须同时满足房龄加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的条件。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4.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政策按各商业银行相关贷款政策执行。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可贷套数认定口径为:

  (1)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无房且个人信用报告或公积金存贷证明中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最低首付比例为30%。

  (2)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有一套住房的,因改善性需求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最低首付比例为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3)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无房的,但是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住房贷款记录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最低首付比例为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4)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有二套住房及以上的,或者夫妻双方存在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再次购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5)通过委贷银行查询的职工及配偶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和通过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查询的公积金存贷证明中,凡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购房时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6)住房套数以职工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的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个人信用报告上的记载为准。

  (7)职工在异地工作并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且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杭州(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购房,视同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省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职工可持当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缴交明细,以及缴存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8)职工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是指“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的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开具。

  案例问题:

  1.问:我缴交省直公积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请问可以不通过中介么?这是我们首套房,请问首付几成?

  答: 1.不可以。2. 购买二手房,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如果申请组合贷款,首付以银行要求为准。

  2.问: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二手房的年限有规定吗,是不是20年房龄以上的房子不能用省公积金贷款?

  答: 所购房屋的房龄超过20年,可以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同时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0年。

  3.问:二手房的房龄证明哪里开具?

  答:如果产权证上未注明房屋建造年份的,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开具房龄证明。


  三、个人信用相关

  政策要点:职工及配偶的信用报告(包括信用卡及个人贷款记录)出现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不良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银行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的除外)。

  案例问题:

  1.问:我在工商银行有张信用卡有过8次逾期,工商银行已经给我开具了非恶意逾期证明,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申请,自己还要写一份还款承诺书,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将银行的非恶意证明和承诺书一起递交上来。

  2.问:我的信用良好,我老公有14次信用卡逾期(但均不超过3个月),银行开不出非恶意逾期证明,请问我们还能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吗?

  答: 累计逾期已超过6次,无银行非恶意逾期证明,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月还款能力和收入相关

  政策要点: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乘以还款能力系数扣除家庭其它贷款月还款额的余额。家庭月收入为职工或与其房产共有权人的收入总和,还款能力系数按50%确定。家庭月收入不够的,也可以通过增加还款追加保证人方式达到还款条件。

  案例问题:

  1.问:申请人家庭月收入8500元,公积金贷款每月计划还款3000元,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另有一笔信用贷款,每月还款2000元,可否通过?

  答:申请人家庭每月计划负债还款5000元,家庭月收入需达到10000元才可以,可通过增加还款追加保证人的方式达到还款条件。


  五、异地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

  政策要点:异地公积金缴存的认定

  职工在异地工作并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且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杭州(含萧山区、余杭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购房,视同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省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职工可持当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缴交明细,以及缴存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案例问题:

  1.问:我在宁波工作并且正常缴交公积金三年了,最近12个月的每月公积金月均余额是35000元。在宁波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在宁波购买过住房。现在想在临平购买一套住房,可以向省直公积金申请贷款吗?最高可申请额度是多少?需要在宁波开具哪些证明材料?在杭州需要到哪里开住房查询记录?

  答:1.可以申请。2.按照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你的最高申请额度是50万。3.需要提供宁波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宁波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您家庭(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4.您需要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开具您家庭的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2.问:我在重庆工作并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1年多,在重庆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现在想在江干区购买一套住房,能否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答:可以申请。


来源: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下一篇: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审批手续?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