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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关于暂停社保业务办理的通知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0-09-23阅读:1650次

因10月份退休待遇提前发放和2020年度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启用需要,我市将于9月25日至30日进行结算,期间需停机进行数据核对维护,暂停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含建筑工伤)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时间

2020年9月25日18点至9月30日18点。

二、暂停范围

暂停范围包括全市社保服务窗口(含乡镇(街道)、村(社区)、合作银行网点)、网上办、掌上办和自助机等渠道的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三、恢复时间

2020年9月30日18点起,全面恢复各渠道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四、其他事项

系统停机结算期间,各级社保服务窗口正常开放,可接受紧急业务备案登记,应办未办事项可在2020年10月份进行业务补办,相关待遇不受影响。给您造成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2日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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