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新政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09-21阅读:1168次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为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区人社局积极落实国家、省、青岛市相关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实行新政。
最低缴费基数政策。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使用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269元。此标准在2020年度社平调差工作安排中自动执行,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员,可到签订托管协议的人社服务中心申请变更。
社保费缓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暂缓缴费,暂缓缴费实行“零申报”“零打扰”,参保人员只需不再向代扣银行账户中存钱即可。对2020年未缴费月份的社保费,参保人员可在2021年年底前缴纳。届时,参保人员只需向代扣银行账户中存够所需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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