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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者必须熟记的6个时间点!

发布人:hnch12333时间:2019-02-26阅读:2458次



必须熟记的6个时间点!

时间点一 :1个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时间点二  :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由此,不管在什么公司工作,试用期最长都不得超过6个月。


时间点三:36个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时间点四:60天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因此,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应及时主张权利。


时间点五:1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时间点六  15年

但需要注意的是,15年的年限只是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前提条件,间断缴费几年,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自然也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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