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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9-11阅读:1755次

  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缴费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20】234号文件和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88号)文件精神,为更加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1、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限为: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2月20日(每月1日-20日可以缴费)。

  2、因疫情影响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对于2020年未交费的月度,可以延缓至2021年底前缴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841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其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

  具体缴费档次表如下:

  按2019年缴费基数的

  60%(3042.05元/月)需缴费:7300.92元

  80%(4056.06元/月)需缴费:9734.52元

  100%(5070.08元/月)需缴费:12168.24元

  200%(10140.17元/月)需缴费:24336.36元

  300%(15210.25元/月)需缴费:36504.60元

  三、征缴模式和缴费方式

  1、征缴模式:社保核定,税务征收。

  2、核定模式: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人员就近年度缴费档次标准核定本年度缴费档次,对应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3、缴费方式:2020年度新增使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河北税务手机APP”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渠道。缴费人也可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经办窗口、自助柜员机进行自主缴费。

  四、需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缴费更改的情况

  1、首次灵活就业缴费人员,需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已参保因失业等原因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需先到档案保管部门,进行灵活就业保险接续,核定灵活就业缴费档次后再缴费。

  2、本年度到龄退休人员和需要更改缴费档次或缴费月数人员请到档案保管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缴费档次或缴费月数更改,重新核定传递到税务部门后再缴费。如认可延用就近年度的缴费月数和缴费档次,无需再来社保窗口办理,直接税务缴费即可。

  3、目前已在单位参保,需要交纳本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人员每月月初办理,参保人员须自行协调所在单位确定当月申报时间,保证灵活就业缴费到账调回单位后,单位再进行当期申报。

  五、经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定兴县范阳路385号定兴市民服务中心A座二层社保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12-692600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定兴县人社局

  2020年9月6日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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