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你了解多少?
发布人:ynch12333时间:2020-09-07阅读:1292次
【前言】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是一种对贫困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的活动,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从而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什么意思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农村医疗救助也可以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制度。
1、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
2、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原则
坚持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坚持统筹协调,搞好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
3、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部分地区医疗救助情况
上海:城镇1.1% ,农村2.6%;
北京:城镇0.3% ,农村2.1%;
天津:城镇0.08%,农村1.4%;
重庆:城镇0.02%,农村3.3%。
城乡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几种
城乡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5种方式。
1、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对农村五保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资助(资助比例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对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资助(资助比例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
2、日常医疗救助,日常医疗救助采取事前救助,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重病人员和60岁以上老人,由县区民政部门每年发给《医疗救助证(卡)》,核定一定限额的医疗救助金,便于他们门诊和购药;
3、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不设起助线(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不限定病种,实行住院治疗及时审批、及时救助的事前或事中救助;
4、临时医疗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因大病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医疗救助;
5、慈善医疗救助,对享受医疗救助后,仍需继续治疗并已严重影响到基本生活的特殊对象,由当地慈善机构给予一定数额的慈善医疗援助。
申请医疗救助金所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医疗救助金,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领取证或者农村五保供养证;
3、医疗机构住院证明;
4、诊断病历;
5、正式医疗收费收据;
6、领取医疗保险赔付金的凭证、新农合医疗补助凭证、特困凭证等证明材料。
相关问题回复
一、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群?
答:根据民政部、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目标,明确规定教育救助的对象具体为: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属于城市“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未成年人;持有城乡居民内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当代政府规定的其他容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二、城乡医疗救助金如何发放?
答:对审核批准的救助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将救助金委托相应的金融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即:救助金由银行直接打入救助对象存折或银行卡)。
三、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如何处理村(居)委会呈报的对医疗救助申请的初审意见?
答: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同意意见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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