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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合肥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7-20阅读:1604次

  分情况。一般都是要按月来领取的,最长可以领24个月。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出来,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你在失业期间开办了私营企业或创业,可以带上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农村户口也是可以去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如果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话,那么必须要先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即使之前有缴存过相关的费用,同时也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也是不能领取到失业金的。不过实际领取这个钱的时候,究竟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即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失业保险条例》借鉴国际经验,将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不会出现一次性领取的情况。具体劳动者可以领取多久的失业保险金,就要看之前缴存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多长,但最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4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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