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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啦,速看!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7-13阅读:1198次

近日,衡水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将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市57000余名退休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5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充分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倾斜照顾。这次调整一大特点是,如果单位在网报端确认退休人员信息无变化,系统会自动算出调待结果,网上办理即可,无需单位到人社局前台经办。调整的方向相比去年更加侧重公平,增加了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中年限的比重,降低了挂钩中养老金水平的比重。

定额调整具体为: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挂钩调整具体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同时,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具体为,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龄在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分别增加22元、32元、42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对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48元的补足到148元。

在当前受疫情影响、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情况下,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党和政府给退休人员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目前,衡水市人社局正按照程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并已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本月底前,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今年1至7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也将随8月份养老待遇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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