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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启动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07-09阅读:975次

7月8日下午,宣城市组织市直及各县市区人社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分管领导、行政科(股)室负责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由省人社厅召开的2020年全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

按照会议精神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6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第5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15.7万余名退休人员受益。

今年的调整既考虑了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定额部分体现公平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照顾,企业退休人员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29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与去年相比,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倾斜标准分别提高20元、60元,进一步加大了对8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目前,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圆满完成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工作。(养老保险科 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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