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养老保险 >正文

[长沙市] 我市全面推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发布人:hnch12333时间:2019-02-12阅读:2667次


为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年”相关要求,推动“千人帮千企”帮扶升级,扩大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有效性,1月28日,我市召开“千人帮千企·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推进会”,就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区县(市)人社局、财政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千人帮千企帮扶小分队成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image.png

根据最新印发的《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实施细则》(长人社发〔2019〕5号)规定,只要是园区(基地)内的正常参保企业,都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统一费率;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统一费率。如吸纳“4050”大龄人员(女性满40岁以上,男性满50岁以上)就业占全体员工比重在15%以上的企业,实施过渡费率后,每年可申请只提高0.5%,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费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至所在园区(基地),由园区(基地)初审后根据各企业的参保层级进行上报。所需资料请在长沙人社局官网(www.cs12333.com)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上查询或下载。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铜陵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