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福州市] 转移公积金账户该怎么做?去哪儿办?要带什么材料?(福州)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20-06-17阅读:1546次

在福州市公积金账户转移有四种情况

一、由个人申请其公积金账户在福建省省内转移

1.申请条件:因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将原个人账户转移到在我中心设立单位账户的新单位名下。

2.办理时间:城区: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0分)。

3.办理地点:城区: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11-316。

4.申报材料: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根据国务院令第710号进行部分修改)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由单位申请个人公积金账户在福建省省内转移

1.申请条件:因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将原个人账户转移到在我中心设立单位账户的新单位名下。

2.办理时间:城区: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0分)。

3.办理地点:城区: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11-316。

4.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5.申报材料:《职工公积金账户新增批量表》原件1份(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三、由个人申请其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

1.申请条件:职工已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该账户内。

2.办理时间:城区: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0分)。

3.办理地点:城区: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11-316。

4.申报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

l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5.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根据国务院令第710号进行部分修改)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闽建办金函〔2017〕7号) 第一点第(二)项 全面通过平台办理业务。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中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四、由单位申请个人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

1.申请条件:职工已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该账户内。

2.办理时间:城区:除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早9-12时,午13时30分-17时30分(夏令14-17时30分)。

3.办理地点:城区: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11-316。

4.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5.申报材料:

l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l 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网上申报:拍照上传《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定了!!!多地公积金基数调整,到手工资又变了!!!!

下一篇:芜湖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自主核算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