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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这个小知识你需要知道!

发布人:xjch12333时间:2020-06-08阅读:1297次

在本市缴纳公积金,并且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你还在每月向银行卡里存钱还款吗?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还款吧!

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正常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扣款方式

  当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中可使用公积金余额之和大于本月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自动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可使用资金,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内部转账的方式直接抵还其每月应还贷款本息。

三、办理时间

  在每月14日(含)之前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当月开始执行;在14日之后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次月开始执行。

四、办理方式

  

1.前往贷款地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申请

所需材料:

①《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

②办理借款人自动提取还贷的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同时办理配偶自动提取还贷的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委托配偶办理的需要提供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不能委托除配偶外的其他人办理)。

2.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

①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

②登录“个人网厅”;

③选择“贷款类业务”;

④选择“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进行办理。

3.通过招商银行APP申请

①打开招商银行APP;

②点击“城市服务”->“公积金”->“潍坊公积金”;

③进入授权申请页面,查看服务协议后,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点击“同意授权”;


④选择“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办理。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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