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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男职工能享受生育津贴吗?是的!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20-06-05阅读:1776次

职工能享受生育津贴吗?是的!

相信大家都知道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然而,很多男职工就会有疑问了:

男职工也参加生育保险了,

那是否能享受生育津贴呢?

可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享受假期天数: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男职工可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为:男职工可以享受施行输精管结扎手术7天的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是职工(包括男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自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并经审核后的次月起发放给用人单位。在未办理或者未符合条件办理生育保险津贴前,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发放生育职工的工资。

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的奖励产假期间,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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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职工不生育,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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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妻子生育,丈夫可以享受陪产假(看护假)吗?


陪产假:丈夫陪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换句话说,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第二胎的,也能享受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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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丈夫购买社保,妻子能否享受社保中的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该规定,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以下待遇之一,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已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

(二)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规定的费用,已享受此种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

未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分娩后12个月内到参保职工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并提供如下资料:
1、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2、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4、配偶的以下任一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3)配偶居住地(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4)配偶户籍为本市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为外籍的提供护照,为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内地居住证明材料;
(5)配偶户籍为外市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外市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生育及医疗保险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证明。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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