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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06-04阅读:1251次

各区县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公需科目

1.培训内容。2020年度公需科目从省人社厅今年规定的科目内容中选定并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培训学时为30学时。

2.培训方式。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主要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进行,委托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发、管理、维护在线学习系统。参训人员通过网上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视为培训合格。相关要求请登录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www.zjzx.ah.cn)阅知。

(二)专业科目

1.培训内容。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

2.培训方式。专业科目学习可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疫情解除后)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专业科目培训须提前将培训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不予审核、登记培训学时。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规范实施,注重实效,尤其对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引导,让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继续教育重要性,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二)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任务和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外省、外地市所学的继续教育学时,需经当地人社部门验印确认后方予以认可。

(四)各区县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验证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由主管部门登记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验;公需课学时登记和总学时的验证统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C1窗口审核确认。市人社局将对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违反登记规定或学时审核把关不严的区县或单位予以通报。

 

 


来源:转载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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