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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印发实施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1-28阅读:2129次

  

为强化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属地责任,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皖政办秘〔2018〕22号),规定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市、省直管县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8月,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通报了各市和省直管县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合肥、淮北、滁州、池州、安庆、黄山6个市被评为A级,其余12个被考核地区被评为B级,这标志着2017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完成。11月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联席会议印发《安徽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部署对各市、省直管县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今年的《考核细则》共有考核指标68项,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考核整改情况等7个方面。《考核细则》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年度考核重点,注重考察治理欠薪实效。根据2017年度考核实施情况并结合各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在参照国家考核细则的基础上,我省《考核细则》重点加强了对落实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以及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考核力度,加大相关项目的分值权重,并将欠薪积案化解、上年度考核问题整改落实及中期检查评估等工作纳入指标评分项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标找差距、补短板,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部署能够真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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