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1-28阅读:2626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46号).pdf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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