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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的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有一些收入确实要交税

发布人:tjch12333时间:2019-01-17阅读:3453次

退休人员工资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退休人员实际上没有工资的,他们领取的是养老金,不过大家常说的退休工资就是指养老金而已。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以下十类情形可以实行免税,第七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等等。实际上也是没有退休工资一说的。

也就是说我们退休后的养老金,即使每月拿1万元也不用交税,也不用进行个税申报,或者采取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免税。不过,我们实际情况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从2019年开始,针对的是个人综合收入。个人综合收入包括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大类。

依据我们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没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会发放工资了。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关系,就成了劳务关系。因此用人单位给职工发的就不叫工资,而是劳务费,也就是劳务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应当进行纳税。不过由于是综合计税。所以,理论上说我们一年劳务费收入低于6万元,就不需要纳税。如果我们再有可以赡养的父母,还在上学的孩子,也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

可是,以前我们的劳务费计税方式是这样的:4000元以下扣除800元,然后按照20%计税;4000到2万元,扣除20%的费用后,按照20%的税率计税;2万到5万元的,扣除20%的费用后,按照30%的税率计税;5万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后,按照40%的税率计税。

现在如果不征收了,纳税人也不去税务机关申报,我们是不是就会有很大的个人所得税流失呢?当然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我们采取的仍然是预扣预缴制。有发放劳务费的用人单位,继续预扣费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等待第二年3月份到6月份,我们去税务机关申报汇总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另外,退休人员如果开个小商店,干个体工商户,实际上也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我们一般会按照核定值核定相应的税收,不需要单独缴纳了。

所以,退休人员养老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费根据情况每年汇总清缴,干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应的税率交税就可以。

来源:百家号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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