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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发布人:xjch12333时间:2020-03-25阅读:1543次

事项名称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事项简述

区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

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1份)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办结

结果送达

通知申请人领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冬季)16:00—19:30(夏季)

办理机构及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201 机关事业中心

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9913689955(机关事业中心)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9913689665(政策法规处)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4.区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

5.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审核费用,单位领取材料,生成待遇支付结算单,财务结算。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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