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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防“疫”经办两手抓

发布人:jxch12333时间:2020-03-20阅读:1629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全南县社保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在稳定经济平稳增长方面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服务支持,该局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推行便民服务,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办服务两手抓,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无后顾之忧。

一是强化宣传,加强防控管理。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担当作为,各股室要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假期值守工作,处理好应急突发事件、来电来访及相关业务性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工作正常运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正确对待疫情,把防控疫情的有关通知精神和防疫的基本常识宣传到家人、亲朋、邻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确保舆论安全。并严格落实少出门、不聚会、不串门、戴口罩、勤洗手等基本要求。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控措施件件到位,坚持每日对在岗工作人员及进出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重点对经办大厅、楼道进行彻底清理、消毒。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线上服务不打“烊”。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保经办工作,该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的方式发布了信息,暂停社保业务窗口受理错时延时服务,依托社保线上服务大厅、江西人社APP、赣服通等网络平台,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 “不见面”经办手段,引导帮助参保群众“不出家门办社保”。截至日前,已累计办理线上业务420余件,预约办件近100件。同时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途径广泛宣传,在政策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一切方便。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延期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做到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该局实行“免”“减”“缓”三举措做好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工作。“免”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县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是指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县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此次免征对象是对已缴纳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由该局重新核定应缴费额,确定减免部分的金额。对享受免征的单位,在3月底前办理退费;对享受减半征收的单位,尊重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办理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三是贴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绿色通道”。疫情期间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保障各行各业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防疫期间劳动用工指南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等热点问题。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保障, 开辟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办理参与新型冠状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伤残、工亡等工伤待遇核定。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在工伤认定决定当日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审核,24小时内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于企业和参保群众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及时落地,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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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南县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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