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生育保险 >正文

[长沙市] 长沙生育补助、生育津贴

发布人:hnch12333时间:2019-01-08阅读:2781次


问: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补助吗?如何享受生育补助?

答:1、对参保居民符合正常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缴、平均最高补助标准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1600元。

        2、在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怀孕20周至分娩前,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生育服务证》到本人选定的协议医院进行备案登记,补助费用在协议医院直接结算;因急产、探亲期间未在长沙市生育协议医院分娩的,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至各区医保中心或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结算。

        3、所需资料:

A.产妇住院原始发票(加盖公章); 

B.出院小结或诊断书(加盖医院公章)

C、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产妇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D、产妇本人的长沙银行卡或者存折的复印件。


问:生育津贴可以自己领取吗?

答:不可以,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社保专员负责办理。业务处理完成后,由单位社保专员持单位往来收据至财务窗口领取转账支票。


问: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多少钱?

答: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例如:缴费基数为2695元,产假天数为98天,那么生育津贴是2695/30*98=8803.67元。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池州市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以及享受期限

下一篇:安庆市生育保险报销额度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