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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农民如何补交满15年社保?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20-03-03阅读:1680次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对于“养老保险未缴满十五年就没有养老金”这个问题感到非常困惑。如果家里老人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已经距离退休只有十年甚至只有几年就退休,这种情况还能领到养老金吗?现小编查询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咨询,仅供参考。

原文: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城乡居民社保的问题。我父亲1960年的,2010年在衡阳常宁市参加保,当时是交100元一年的,今年我想给他补交到3000元一年,但是现在常宁市社保局这边答复说只能从2010年开始补交,他们说常宁市是从2010年实施这个政策的,系统里面没有个什么模块,所以我父亲不能按照省里的政策交满15年,但是也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那就意味我父亲的社保到明年退休时也只能交11年,达不到规定的15年这个最低年限,可是今年4月份省深改委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这个问题,省政府的政策明确要求参半人必须交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我现在有这几个问题想请湖南省人社厅回复解决。

1,未交满15年(实际现在常宁市只能交满11年)的社保,我父亲明年能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有,具体是多少?

2,为什么省政府政策规定的精神到常宁市社保局这里就落实不了?该如何解决我父亲再补交4年社保(12000元)的问题?

3,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到底是省政府的政策有问题还是常宁市社保局不作为?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农民如何补交满15年社保?》来信收悉, 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当地城乡居保制度启动时,参保人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按当前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常宁市于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您父亲当时距60岁相差10年,故缴费满10年即可享受待遇,也可以按当前的缴费标准补缴往前补足15年。具体待遇标准由常宁市人社局根据参保人具体的缴费情况核定。

我们已与常宁市人社局联系,常宁市人社局将按规定为您父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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