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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 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申请办理公积金缓缴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的须知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0-02-27阅读:2115次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镇发﹝2020﹞5号)、我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镇公积金﹝2020﹞4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企业因疫情影响出现的经营困难,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现将疫情期间我市企业申请公积金缓缴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办理须知告知如下:

申请办理对象

全市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延迟复工或生产经营出现效益下降的企业。

注:企业缓缴公积金期限自申请审批通过当月开始计算,缓缴期最长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批后的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正常连续缴存。企业申请缓缴期间,因企业缓缴导致职工个人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业务办理材料

——办理申请缓缴公积金业务,所需材料:

1)《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疫情企业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zhenjiang.gov.cn)“表格模板”专栏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办理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业务,所需材料:

1)企业降比申请;

2)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决议。

申请办理途径

——绿色通道

公积金单位网厅注册用户:

1、选择“证书登录”,进入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功能界面,点击“疫情防控缓缴降比”模块。



2、申请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

1)选择“缓缴申请”;

QQ图片20200226103408.png

2)选择“疫情防控缓缴申请”;

QQ图片20200226103436.png

3)上传“企业缓缴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后,点击保存按钮,企业缓缴申请业务申请成功。

QQ图片20200226103458.png

3、申请办理公积金降比业务

1)选择“降比申请”;

QQ图片20200226103527.png

2)选择“疫情防控降比申请”;

QQ图片20200226103550.png

3)上传“企业降比申请”和“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决议”后,点击保存按钮,企业降比申请业务申请成功;

QQ图片20200226103614.png

4、选择“疫情防控缓缴申请”模块,点击“缓缴申请”或“降比申请”,下载审批结果。

QQ图片20200226103638.png

注:注册企业通过单位网厅进行业务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线上反馈审批结果。

 

 

非公积金单位网厅注册用户:

1、访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zhenjiang.gov.cn)选择“疫情防控缓缴降比”模块。

QQ图片20200226103712.png

2、点击后进入“疫情防控缓缴降比申请”页面,输入7位单位账号、数字验证码和短信验证码验证码发送至预留公积金中心的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码上,如未收到验证码请至公积金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点击“下一步”。

QQ图片20200226103734.png

3、选择相应的申请类型:疫情防控缓缴或疫情防控降比。 

QQ图片20200226103756.png

4.点击“资料上传”按钮,根据所办理业务类型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的,上传“企业缓缴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办理公积金降比业务的,上传“企业降比申请”和“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降低缴存比例决议”,点击保存按钮。

QQ图片20200226103822.png

QQ图片20200226103832.png

5、申请材料上传结束后,点击“下一步”,疫情防控缓缴或降比业务申请成功。

QQ图片20200226103908.png

注:非注册企业通过网站进行业务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审批结果。

 

——普通通道

企业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相关要件材料。

1)申请缓缴的企业按所属地区,将材料邮寄至属地公积金承办部门。

2)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将材料统一邮寄至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预约通道

企业可通过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预约办理,办理时需携带相应业务的申请材料。

注:企业通过普通、预约通道线下进行业务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反馈审批结果。

 

全市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

地址:市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1215室

电话84411854、84441398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归集科

地址: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1幢1-1号

电话86905008

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句容分中心归集科

地址:句容市文昌东路68号龙锦新天地2号楼

电话87310312

4、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业务科

地址:扬中市建设西路原港联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88322507

5、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徒管理部业务科

地址:丹徒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电话889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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