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关于暂停2月份社保费征收的通知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0-02-27阅读:1801次
各参保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优惠政策,税务征收系统正在升级,暂缓征收单位2月份社保费,单位在3月份补缴后不影响待遇享受,欠费补缴到账前医保统筹待遇正常享受。 对于我市出台社保费延缴政策不受影响,参保单位正常申报。
市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市医保局咨询电话:8080692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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