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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杭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1-04阅读:2414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091.58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单位: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度,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在733.19至2749.45元之间选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1.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20.77元。其中,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0.38元。

  2. 持有效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

  【医保个人账户小知识】

  ▲灵活就业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其中45周岁(含)以下的按照省平工资的60%为基数,按0.5%划入;45周岁到退休的按省平工资60%为基数,按0.8%的比例划入。

  举个例子:2019年度,45周岁(含)以下人员,全年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61099×60%×0.5%-36-12=135.3元;45周岁以上人员,全年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61099×60%×0.8%-36-12=245.28元。

  个人账户划入时已扣减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3元/月)和医疗困难救助费(1元/月)。

  提醒:市民经常来问,大病保险怎么缴费?从2018年开始,大病保险费不再单独缴费,在医保参保时已从个人账户划转了。

  上述缴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请参保人员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咨询服务专线:12333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参保对象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杭州市区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

  杭州市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在杭州市区实际缴费(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持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参照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杭州市区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

  非杭州市区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且实际缴费年限已累计满10年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登记和缴费扣款

  杭州市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直接到杭州银行、余杭工行、余杭农商行、余杭建行、余杭中国银行、萧山农商行、富阳农商行营业网点办理参保登记、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司机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每月1日至月末,均可办理参保委托扣款手续及现金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于27日和月末倒数前一天,实施批量扣款(2月份仅在27日扣款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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