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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解读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8-12-28阅读:2486次

一、国务院为何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决策。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适当减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要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下决心降低企业负担,放水养鱼,为稳增长、促就业提供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作为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

二、本次阶段性降费率的险种

本次降费率的险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工伤保险费率

三、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时间

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四、为什么此次阶段性降费执行到2019年4月30日?

国务院决定,降费政策执行到2019年4月30日,统筹考虑了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未来需要应对的风险,因此是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

五、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标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自2017年1月1日起,由1.5%降至1%(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调整行业基准费率或实施浮动费率时,工伤保险费率以调整、浮动后的费率为基础下调50%,但应上浮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上浮后的实际费率执行。

六、我市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时间

我市从5月1日起执行养老、失业降费率政策。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因文件下发时间较迟,我市对所有用人单位5月至7月份工伤保险费应减部分进行稽核,从2018年8月份起逐月抵扣。

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从我市(市本级)执行情况看,今年1-9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分别减少参保单位支出3514.83万元和2417.11万元。工伤保险,今年5月-9月减少参保单位支出79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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