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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8-12-24阅读:2763次

一、哪些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必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大病救助)。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缴费费率为20%,由参保人员自主申报确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原则上不建立个人帐户,费率为6.4%,建立个人帐户的费率为10%。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答: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四、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报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如需变更缴费金额、更换医疗建帐标志等缴费信息的,于每月1-22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手册等材料在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在自助服务机自助办理,当月申报,次月生效;

2、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填写《淮北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表》,工作人员即时审核办理,当月申报,次月生效。

五、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参保手册前往淮北市任意一家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银行办理社保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需按月缴纳,欠费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后从次日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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