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医疗保险 >正文

[佛山市] 没买完医保的可一次性缴足吗?可以!南海区办理攻略在此↓↓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12-03阅读:1967次

根据国家规定,没有缴满医疗保险年限的老人,将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那么在佛山,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能一次性补足吗?    答案是:可以!

一、办理条件  

按情况不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选择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 

 ◇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央、省直单位参保人员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1.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2.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 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1.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2.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二、办理资料 

 ◇ 申办人填写《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并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可选) 

 2.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可选)  

 3.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且选择南海区为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地,须提供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凭证材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第1、2、3为可选可不选,且1、2必须选择其中之一。)    

三、办理时限 

 到参保人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出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桂城平洲南港路8号 

 桂城驻区就业服务中心: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西海一路南B座首层  

 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即梅圳立交附近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内。

 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环运大楼1楼  

 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二楼 

 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松岗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

 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小塘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西区社会管理处内

 大圃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狮山镇大圃颜峰大道1号之一(大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罗村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罗村街道府前路3号(罗村政府旁)  

 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  

 盐步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  

 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  

 五、注意事项  

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已享受养老退休待遇的,其医疗差额年限可以进行一次性的补缴手续,不需要再逐月进行缴费。

2.一次性补足医疗差额年限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必须是办理一次性补差后,才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3.一次性补缴医疗差额年限是不可以代办的。   

六、一次性医疗保险的补缴标准  

按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

来源:佛山社会保险信息网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社保按时缴纳,中途停缴,会影响医保报销金额吗

下一篇:局信息中心举办社会保障卡业务培训

人事帮邦